要搬家了,依照新家格局,規劃舊家物品打包裝箱後,有些物品可用亦可不用,丟掉又可惜,該如何取捨處理呢? ■不要物品檢驗法: 1.此件物品讓您產生猶豫不決、模稜兩可的感覺,建議不要留下。 2.此件物品雖還算新,但新家沒地方放置,建議不要留下。 3.一年以上沒把玩的藝品、沒穿幾次的衣物,建議不要留下。 ■不要物品處理法: 1.還不錯的,做公關送給品味相當的人 2.有賣像的,上網拍賣賺點蠅頭小利 3.衣物,捐給舊衣回收單位 4.大型家具,電洽居家所在地環保大隊處理 5.廢棄物,付費請搬家公司代為處理或自行運送至收购站 ~提醒:有價值的物品,搬運前一個月~二週前開始送人或拍賣,這樣才能從容搬家喔! |